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始终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按照“淘汰一批、升级一批、入园一批”的工作思路,集中整治石英砂产业环境问题,较好提升石英砂产业发展的含金量,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截至目前,工艺落后石英砂企业已全部退出拆除,验收达标的生产企业全部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规范生产;石英产业园全部按照环保要求高标准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全面调研,系统规划。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调研,掌握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产能情况、生产经营、矿石用量、不同种类石英砂销售情况以及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退出或入园意愿等,出台《促进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围绕“集聚、转型、培育、入园”四个方面,规范引导生产工艺落后、产品品质不高、生产环境较差的石英砂企业有序退出,鼓励优质石英砂企业进入产业园,较好促进石英砂行业健康发展。
明确目标,高位推进。成立石英砂整治领导小组、石英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产业整治和发展协调会议,及时研判产业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建立“部门开单”“领导交单、督办”“会议评单”等制度,精准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出台《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退出实施办法》《鼓励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进入集中区实施办法》,依法关停全部环保不达标企业,有序退出手续不健全、无法就地整改的企业。制定激励政策,对在石英产业园外正常生产经营、自愿退出且通过验收的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予以相应补偿。
压实责任,立行立改。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构建县主导、镇主体、村落实的矛盾处置和企业拆迁责任体系,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奖惩制度,将企业拆除复垦与土地增减挂钩补助结合,对动员效果好、拆迁速度快、整治成绩突出的镇村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调度。组建石英砂整治工作专班,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等部门加强石英砂企业退出后的日常巡查执法,查处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偷税漏税等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整治过程中的案件查办、执法人员监督和信访件核查等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严肃处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围绕环境违法、无证经营、非法占地、占用河道等问题系统摸排梳理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涉黑涉恶线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双移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企业。
集约发展,转型升级。据了解,截至目前,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整治已经完成,形成了石英砂产业聚集效应,做大、做精、做强一批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直接带动中国硅砂之都的高速发展。